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,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,10月下旬,临潭县医保局组织力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。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,决定对临潭友好康复医院作出如下处理:
经查:临潭友好康复医院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:1.分解住院;2.挂床住院;3.低指征入院。依据《临潭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》相关条款,1.责令临潭友好康复医院限期整改,于11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医保局,并约谈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;2.对牵扯以上问题的4例住院不予拨付医保基金9847.83元,并处1倍行政罚款9847.83元。
临潭友好康复医院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,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。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,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,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,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,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、规范的医疗服务。临潭县医保局将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,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活动,对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,决不姑息。
临潭县医疗保障局
2024年11月7日